《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学位条例也同时废止。本次立法的一项重大突破是在原“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学位)包括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型,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等授予”。城乡规划教育将迎来一个分层级、分类型改革探索的新征程。
1.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随着教育部“稳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队伍”,以及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在目录中“并重”“并表”,专硕将成为规划行业实践人才培养的主阵地。
(1)学位点数量和招生规模增长。据专业学位教指委不完全统计,全国专硕点院校的专硕合计占比已快速增长达到约2/3;同时各地、各校在专硕点设置上具有了更多自主权。
(2)专业领域划分逐步清晰。在新版学科专业介绍中,城乡规划(0853)的专业领域划分虽然相较于其他典型工科专业学位仍显模糊,但已大致呈现出面向规划设计、规划管理和技术咨询的3个领域。
(3)实践课程与环节加强。过去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混同培养的情况将逐渐转变,以清华大学为例,将在2025年硕士生全面专硕化之后,探索把清华同衡、中规院、国土院以及发展改革委联合共建的实践前沿课作为必修课程,同时以项目制来强化前往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实践环节。
(4)学位论文类型变化。专硕学位论文类型除了传统的专题研究类之外,目前增设了设计研究类和调查研究类,未来建议还可参照其他专业学位进一步增设案例分析和公共政策分析报告等类型,不同类型学位论文将对应不同的评价和抽检方式。
(5)行业就业导向。各专业学位教指委主任由各主管部委领导担任,这与科技部重组时部分职责划转相关部委相类似,旨在促进教育科技切实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因此专硕毕业生的行业就业率将成为对各院校、各主管部委的重要评估指标。
2. 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学术学位重在面向知识创新发展需要。
(1)学科内涵与知识体系梳理。由于一级学科设置主要依据知识体系划分,宜宽不宜窄,且应相对稳定,因此城乡规划学(0833)欲保持一级学科地位,需要在学科内涵上挖掘基础学科属性,厚植理论基础,拓宽学术视野,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宽”“厚”为稳定承载,而不是随行业实践变化而快变。
(2)以博士为主的授权点布局。前述《意见》明确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且同时具有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领域侧重布局专业学位授权点,因此城乡规划学博士将成为学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力量,并更强调“创新”与培养质量,而非授学位数量。
3. 本科教育
随着专业教育环节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阶段移动之后,普通本科高校依据“十四五”规划部署也将出现研究型与应用型的类型分化,并相应呈现出本科教育通识化与特色化的不同特征。
(1)本科专业设置的“聚类+特设”。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经历了专业数量不断减少并归入“专业类”、再通过专业类下“特设”方式增长的过程。当前城乡规划(082802)作为基本专业位于工学大类的建筑类之下,相似专业还包括地理科学类下设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公共管理类下设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以及近年涌现的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城市设计等特设专业。
(2)专业课程模块小型化。不少研究型高校呈现大类招生和宽口径培养的趋势,专业年限与总学分数缩减,需要不断精细化地优化专业课教学效率和效果。不过应用型高校将受影响较小,更多需要深度对接本行业、本地域的就业需求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深造需求。